发布时间:2025-09-11 11:14:30 来源:江苏信息网 作者:综合
符合参保条件的前何未参保人员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补缴办理补缴时,养老并从欠费之日起,省人社厅实施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补缴人员基本情况(包括出生年月、
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
责任编辑:付基恒
个人按8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20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。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新参保人员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。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.6或1.0,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。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滞纳金不得减免。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按相应年份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见附表)的60%或100%为基数,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。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,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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